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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18日,美国农业部动植物卫生检验局(APHIS)发布公告,宣布自2025年3月3日起重新开放生物技术植物解除管制状态的申请通道。根据新规,生物技术植物研发者可通过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免除美国农业部依据7 CFR part 340(《联播法规7章》第349款)法规对其产品的进口、州际运输和环境释放的监管要求。
APHIS制定了详细的申请指南,申请人需提交以下材料:(1)非管制的同类植物的生物学描述;(2)生物技术植物与非管制同类植物的基因型差异分析;(3)生物技术植物的表型特征及其与同类植物的已知和潜在差异说明;(4)相关研究实验数据及已发表文献;(5)依据7 CFR part 340授权开展的所有田间试验报告。APHIS将基于上述材料,重点评估该生物技术植物相较于非管制同类产品是否具有更高的植物病虫害风险。这一举措旨在优化生物技术植物的监管流程,同时确保生物安全。
通过解除管制状态的植物产品,APHIS将不再跟踪其商业化情况,但相关产品仍需接受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美国环境保护局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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